一、 原招標公告“四、投標企業、擬派本工程設計負責人、項目經理及“五大員”人員必備條件:”第1條第②點變更為: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且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輕型房屋鋼結構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材行業設計甲級資質;
二、 原招標公告“四、投標企業、擬派本工程設計負責人、項目經理及“五大員”人員必備條件:”第1條第④點內容取消;
三、 原招標公告購買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延期至:2011年4月25日。
招標人:江西瑞金萬年青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