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北誠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債券主承銷商項目答疑澄清
各潛在投標人:
先對新余市北誠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債券主承銷商項目服務要求補充如下:
一、工作內容:
1、主承銷商主要工作包括本次公司債券的發行方案編制、報批、后續的發行承銷、注冊工作及存續期工作、協調項目運行過程中所需各專業機構并承擔余額包銷責任等。
2、以及為順利達到首次債券申報條件,協調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資產進行摸排、提出合理指導建議的前期工作,主承銷商和會計師事務所需出具正式蓋章版本的摸排報告。
3、統籌會計師事務所(由招標人另行聘請)、評級機構(由招標人另行聘請)開展產業類AA平臺評級工作、順利取得產業類AA評級。
二、時限要求:
主承銷商入場后協調會計師事務所對招標人進行資產盤點和梳理,提出評級和發債的結論性意見,于2025年7月底前出具正式摸排報告及資產整合初步方案。
牽頭開展資產注入和整合、報表審計等工作,于2025年9月底前出具正式蓋章版審計報告。
協調評級機構開展評級工作,于2015年11月底前取得正式評級報告。
三、付款條件:
1、主承銷商協調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摸排指導工作,費用控制在25萬元以內,該費用在摸排指導工作結束出具正式蓋章版本的摸排報告后由招標人支付,若后續債券發行成功則從承銷費內扣除。
2、債券承銷費在債券發行成功后,由主承銷商從募集資金中一次性扣除,若債券為含權條款,則由招標人(發行人)另行支付。若債券申報發行不成功,招標人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招標文件其他條款不變
2025年5月30日